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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火狐体育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28 23:52:5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87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股本69,949,200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244,822,2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4,822,200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应满足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条件,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负,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以满足公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应对公司可能会产生的经营风险,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策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其中:

  11-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北京通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含子公司)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11-2《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公司(含子公司)与惠增玉、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0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4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惠发食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6)。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惠发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送达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玉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和《惠发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惠发食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3)。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4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6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28,9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5,759,716.98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3,140,283.0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7日到位,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00064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34,83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用和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2,002,830.19元,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2,827,169.8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30日到位,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1)第000050号验资报告。

  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除律师费用外,其他发行费用公司均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依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7年6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两个专项存储账户,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8815号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661号账户。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开设了一个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748号账户。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到报告期末,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的规定实施,不存在违规现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规定及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289号),赞同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2017年5月31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3,995.98万元。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1)经公司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018年4月13日,公司已全部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经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12日、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2月11日合计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3)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4)经公司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5)经公司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6)经公司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7)经公司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8)经公司2020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归还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归还上述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转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专用账户。

  (9)经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

  (10)经公司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3,500万元。

  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2月22日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2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进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已全部赎回。

  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减少“营销网络项目”的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金额,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5,000.00万元投入到“年产8万吨速冻食品加工项目”。

  2、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网络项目投资内容的议案》,公司依据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营销网络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营销网络项目投资内容做调整。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授信金额: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预计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融资余额)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公司拟对2022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40,000万元(不含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被担保人名称:惠发食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和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利发展”),山东新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润食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2,525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4%,没有逾期担保,也无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融资余额),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上述授信额度将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配套资金,包括原材料购买、生产资金、项目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各融资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融资主体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备注:融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公司,具体包括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包括已设、新设的全资子公司);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授权董事长可在总额度内对各融资主体在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同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

  2022年,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2022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40,000万元(不含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增玉、赵宏宇,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被担保主体在2022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关联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以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不含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担保余额)。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公司主体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贷款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货物进出口;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范围:水果、蔬菜、花卉、农作物种植与销售;加工、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速冻其他类制品):速冻调制食品;速冻面米食品(熟制品):速冻面米食品]、水产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奶粉);家禽、家畜养殖、销售;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肥料的生产及销售;沼气发电及技术推广服务;沼气发电工程施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调味品生产;饮料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蔬菜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文件,具体事项以上述公司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2,525.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74%,没有逾期担保,也无对外担保情况。

  (一)董事会意见: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批准相关授信及担保计划事项。该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拟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整合修订后的证券监管法规体系,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发食品”)结合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现有治理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治理制度。

  1、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修订〈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10项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修订〈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4项公司制度的议案》。

  2、上表序号1-10号10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上表序号11-24号14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临时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2年5月10、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山东省诸城市历山路60号惠发食品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2200。

  1、鉴于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防控要求,为配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政策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五、会议登记方法”所述证件资料,于会前半小时到公司现场办理疫情防控入场核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核验等参会手续,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并配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36 证券简称:惠发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注:(1)餐饮类最重要的包含公司餐饮收入、餐厅智慧设备收入以及肽产品收入;(2)中式菜肴主要系公司成品预制菜收入。